第0114章云霄-《带着手机当知府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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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如果连春不是帮会的人,那么千小机究竟是怎么回事?难道自己猜测错误了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了,楼大哥你叫人去调查吧,你可以直接去盘问他。”说完李得意在千小机枕头下搜出了那块绿色的官印:“拿着这块官印,相信如果有事发生,他会告诉你们的。”

    楼兰晨伸在衣袖里面的手轻微一抖,这是多么的相信他,居然亲自把官印给了他。

    官印就是县太爷的象征,谁拿到官印,谁才是真正的县太爷。

    如果是朝廷直命官到是不需要,但是在这个远离朝廷的地方,官印,才是王道!

    楼兰晨呼出呼出一口气,接过了官印:“谢谢……”

    李得意没有表情,楼兰晨知道,自己恐怕已经被他们所接受,而他们现在是真正的盟友关系,不,他是属下,千小机他们是主人,但是楼兰晨却无排斥感,他的投靠,成功了!

    楼兰晨告辞出去,他明天要亲自去,官印这事事关重大,一点马虎不得,所以他不敢轻易交给别人。

    李得意看着楼兰晨出去,叹了一口气,看着躺在床上的千小机,李得意总感觉失去了主心骨。

    寒风萧瑟,夜色之中,一全身白的男人站在房顶之上。

    这男人如风中精灵,穿着白色的衣服,披着白色披风,脖子处系着一条白中带蓝的围巾,围巾与披风在风的吹动下,翩翩起舞。

    男人戴着一个白色的面具,露出鼻骨上方的皮肤,面具上的眼睛,微眯而摄人,在这黑夜之中,明亮如波。

    他的身姿优雅,仅仅只用一只脚尖踏着房顶,黑丝被风卷起,似乎他的身体完全没有重力,身躯如履平地,好似无物。

    眼神波光粼粼,顺着他眼神的方向,尽头,则是红花楼。

    而他也就是千手怪盗云霄。

    人如其名,云霄飘渺,宽白无边,他的身法就是飘渺无行,穿着一身白衣的他,已成为他偷盗的代名词,也许他的名字不是家户人晓,但是只要说是那个穿着白色夜行衣,身披白色披风的人,那么,所有人都会想到他就是千手怪盗。

    与众不同的一个出名神偷。

    今夜,就是他行动的时候。

    为了避免夜长梦多,他想要早早的结束这场委托。

    脚尖轻踏,他的身形如电,不,不应该用电表示,他的身形是那么的飘渺,似乎不可捉摸,就像是那天上的白云。

    只见空中,荡起一阵涟漪,似平静的水面被一只蜻蜓轻触。

    身形闪烁,空中只留下片片的白色人影。

    这才是云霄的真实本领,他喜欢白,也喜欢黑。在别人的眼下,他从不会使出真实本领,也从不会暴露自己的本领。

    飘渺云步,随风而行,随云而动。

    这才是他身法的真正名字,飘渺云,也是他的看家本领,人的肉眼根本已经捕捉不到,虽然还未尽全力,但是他的速度已经无法形容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的云霄,对自己的身法与速度却是再无骄傲,一直以来,他都是觉得自己的身法与轻功,无人可比,而这也就是他的骄傲。

    可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,原来他的速度并不算什么。今天短短的一个交手,虽然他未尽全力,也根本没有把自己的轻功显露出来,但是他明白,即使显露出来,他也肯定不是对手。

    这让的他心中对于自己速度的骄傲,变得荡然无存,不管那人如何,在速度上胜过自己,那么自己就已经是惨败。

    而那人,将是自己一生中追赶的目标。

    短短片刻,云霄已经来到了红花楼的房顶,同样是脚尖着地,身形轻若鸿毛,落地无声。

    而脖子上一直被风拉直的蓝白围巾,也因为暂时无风的缘故,缓缓飘散停靠在左肩之上。

    面具上的白光一闪而过,云霄低头,注目着自己脚下的房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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